近年来围绕收费公路的管理乱象而引发的争议、纠纷不断增加且日趋激烈,但是一些众矢之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始终悬而未决,没能够予以明确,出现了所谓的法律“盲点”。不过,这种状况似乎即将有所改变。 路面严重残损或者施工导致交通长时间堵塞,收费公路的过路费应调 低!广东省公路条例(修订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6月17日起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多种情况下应少收或者不收过路费,比如因收费站未开足通道,而造成其他通道平均5台以上车辆堵塞的,应当免费放行。 从草案征求意见稿看,此次修订有着不少“亮点”。其中,对近年来问题突出的收费公路辟专章予以规定,如第46条:“收费公路由于管理不善导致路面严重残损,或者路面施工造成长时间交通堵塞的,应当在相应时间内调低车辆通行费标准。”第52条:“公路收费站应当加强管理,保障收费通道的畅通。遇车流量大时,公路收费站应当开足通道,并采取复式收费方式进行收费。因未开足通道而造成其他通道平均五台以上车辆堵塞的,应当免费放行并开足通道。”而且,对此还制订了相应的罚则:“因未开足通道造成车辆堵塞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收费站主要负责人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草案第61条),等等。的确,修订草案对一些原条例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有所回应,有所明确,将使今后的收费公路管理更加有法可依。 但即便如此,鉴于收费公路管理的复杂性,及其背后的多方利益纠缠、博弈,人们对条例的实施效果依然不敢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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